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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7-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皮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文件(11

 

南皮县人民检察院

  

——20212月6日在南皮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南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国庆

 

各位代表:

下面我代表南皮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其他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南皮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检察工作“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平安南皮、法治南皮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充分履行检察职能

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更加精准履职尽责,保障南皮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接到全国疫情防控命令之后,我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各项防疫工作做出细致安排,强化单位、办案点、帮扶村、包联社区四点联控,充分运用远程庭审系统出庭支持公诉,实现“隔空”对话、异地示证,有效减少病毒感染风险。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依法惩处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主动提前介入我县第一起涉及疫情案件,并明确提出侦查方向,固定案件关键证据,确保案件办理效果。

二是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指示要求,制定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16条意见”并抓好落实,推出检察长预约接访、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举措,为民营企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与县法院、县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依法严厉打击阻挠企业返工复工、正常生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坚实法律保障。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家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会议,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增强守法经营意识坚持少捕慎诉司法理念,今年来共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5件5人,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平等保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是服务打好污染防治保卫战持续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斩污(2020-2021)”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涉气、涉水、涉土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深入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三场保卫战,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与县河长制办公室及责任单位建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河道巡堤查险等专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今年来,共受理环境污染案件1116,受理提请逮捕案件2件2人,批准逮捕2件2人审查起诉10件16人,提起公诉1013人,有效促进了县域生态环境改善。

四是服务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疫情期间,驻村工作队深入贫困村一线宣传疫情防控政策、疫情防范知识和日常生活注意事项,对外省返乡人员进行摸排登记,切实筑牢贫困村疫情防控安全屏障。完善健全院党组负总责、派驻第一书记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院党组每季度研究一次扶贫工作,每月走访一次结对帮扶户,及时宣讲党的扶贫政策,帮助谋划发展思路。完成2020年各项脱贫目标任务,贫困户全部脱贫,顺利通过省市扶贫工作考核验收。驻村工作队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占庄村申请锣鼓、秧歌队服装等文娱器材,完成道路硬化700余米,投资三万元用于村民活动广场建设,有效改善了贫困村的交通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

二、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要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服务保障民生民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按照省市院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捕诉合一、重大案件提前介入、领导带头办案等工作机制,规范办案程序,加快办案节奏,始终保持依法惩治黑恶势力犯罪高压态势。落实“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工作要求,对严打整治工作日调度、周小结、月分析,及时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要求。今年来,共受理涉黑涉恶审查批捕案件2件6人,批捕2件6人,提起公诉2件6人,案件批捕率、限期办结率、追捕追诉等各项核心数据均达到或超过目标要求,保证了扫黑除恶工作始终位居全市中上游水平。

二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批捕、公诉工作,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严重暴力犯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注重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严把事实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办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今年来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109132人,批捕86102人,不捕243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233294人,提起公诉195243,依法决定不起诉18件33人。发出量刑建议212份,采纳率达98%。
    三是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落实最高检关于预防校园性侵、加强校园管理的“一号检察建议”,组织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在内的7名法治副校长,深入校园开展“法治进校园”、“开学第一课”、民法典宣传等巡讲活动6次,受众达1400余人,切实增强中小学生自我保护和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立足办案实际,切实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特殊保护刑事政策,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开展帮扶教育、心理疏导工作,全面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今年来,共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提请逮捕案件9件1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件10人,不捕5件9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12件23人,提起公诉10件17人。

四是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把释法说理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利用办案各个环节宣讲法律,积极主动解疑答惑。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收集民意、服务民生的作用,严格落实最高检关于“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对接收的群众来信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实体回复,共接待群众来访42人次,所有来访均已做到答复分流。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制度,检察长深入县联合接访中心一线窗口亲自接访,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得到了市委、县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工作深度融合,做好对“因案致贫”被害人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依法救助2人,发放救助金7万元。

三、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准确把握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齐头并进、协调发展。

一是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充分发挥“侦查监督平台”办案系统的作用,切实加大对侦查活动违法的监督力度,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监督撤案3件、追捕18人,提请抗诉1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5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在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严格把关,共追诉漏罪7件、追诉漏犯19人,认真履行审判监督职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精准量刑适用率达89.7%,达到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效果。将“案件比”作为评估办案质效的重要指标,加强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有效控制案件退查率,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二是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在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的审核把关,强化事前监督管理,经审核确应抗诉的做到依法抗诉,不应当抗诉的做好息诉服判工作,今年共受理民事监督案件3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继续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加大民间借贷、离婚财产分割、破产清算等领域虚假诉讼打击力度。强化内外部协作,民事检察部门积极与本院扫黑办、县监察委、法院、公安机关沟通联系,建立信息共享、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在打击虚假诉讼方面达成共识,逐渐形成打击合力。

三是做实行政检察工作。践行精准监督理念,把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群众合法诉求作为行政检察监督的工作重点,加强对行政裁判结果、行政审判违法行为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全年共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扎实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综合运用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检察宣告、专家咨询等方式,做好监督纠正、释法说理、息诉服判等工作。发出检察建议2件,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改进工作方法。

四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今年来,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4件,针对河道污染、垃圾倾倒、秸秆焚烧等现象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41件,通过召开听证会磋商解决3件。持续推进护航蓝天碧水净土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与东光、吴桥等兄弟院加强协作,构建京杭大运河、漳卫新河跨区域“联防联治”协作机制。与县人大同步开展“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助力人大系统‘6+1’领域联动监督活动”,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对联动监督活动中事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执法领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的方式,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深入开展公开听证工作,邀请县交警大队、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等行政单位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织召开了关于在城区公共场所设置停车位的公益诉讼检察听证会,在县城区主要道路新增停车位5232个,有效缓解停车难、交通拥挤的县域管理压力。

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坚持抓队伍、强素能,抓管理、强基础,夯实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一是突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通过集中学习、检察长上党课、专题辅导等方式,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狠抓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广泛开展“严细深实快”晾晒评比活动,推动作风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检察日报》2020年1月17日发表了我院的新闻通讯《她只是一个缩影》,报道了我院检察官助理履职尽责的先进事迹,正义网、法制网、新浪网、腾讯网等各大网站纷纷予以转载。

二是提升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完善“三类人员”分类培训机制,针对检察官、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不同工作岗位,分别确定不同的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和验收方式,通过请专家授课、网络平台学习技能比拼等形式,促进全体干警整体素质稳步提升。受疫情影响,我院深入探索线上培训模式,扎实做好各项网络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干警按要求完成中检网、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的各种培训,参训干警网络培训课程完成度均达到100%。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员额进退机制,完成遴选员额检察官1名,1名检察官退出员额。统筹规划智慧检务工程,扎实推进等级保护和信息共享等工程,在全县首先完成档案目标管理工作AAAAA级升级验收,促进检察业务工作与信息化建设深度融合。

三是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的常态化联络,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企业家座谈会、公开听证会等活动,邀请23名代表委员和112名群众走进检察机关。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全年共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329条、法律文书188条、重大案件信息115条。构建官网、微博、微信等检察传播矩阵,广泛宣传检察工作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坚持“全面、依规、从严”治检,认真落实干预司法活动、过问案件、插手案件的“三个规定”,做好过问案件的信息填报记录工作,及时防控廉政风险。

一年来,我们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扫黑除恶、诉讼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工作,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我们深知,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南皮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进入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深度广度还有待拓展,参与社会治理的贡献度还不够高;二是队伍的能力素质同形势任务发展需要尚存一定差距,专业化履职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检察业务薄弱环节仍需加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的监督深度还不够;四是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加强法律监督、提供优质检察服务的能力有待提高。对于这些问题与不足,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南皮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司法办案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奋力开创新时代检察事业新局面。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更加坚定地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全部工作的首要位置,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通过创新形式、拓展载体,广泛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使各项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更加精准地服务发展大局。围绕重大国家战略和县域法治需求,突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污染环境、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积极发挥法治对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加强对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和保障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注重通过检察建议、风险研判报告等方式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努力体现检察担当。

三是依法忠诚履职,更加有效地维护公平正义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加强检察监督工作,严格依法规范办案,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切实履行检察官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的主导责任,深化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抓好民法典贯彻实施,保障案件当事人民事权利,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办案领域,落实好公共利益代表的崇高使命。

四是严格司法办案,更加有力地确保安全稳定。坚持“稳”字当头,严厉惩治“两抢一盗”、非法集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重点防控涉众、涉企和涉金融风险,持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保持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立足司法办案,规范完善检察建议工作,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五是夯实发展根基,更高水平地建设过硬队伍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和学习型干部培养,大力开展业务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能。持之以恒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努力锻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导向,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使命,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奋力推动南皮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建设美丽南皮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检察院工作报告名词和法律术语解释

1、四大检察(见报告第1页第10行):指刑事检察工作、民事检察工作、行政检察工作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2、一号检察建议(见报告第4页第11行):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首份检察建议书,这是最高检认真分析检察机关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的一份建议。

3、国家司法救助(见报告第5页第5行):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4、检察建议(见报告第5页第14行):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方式。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向本院所办理案件的涉案单位、本级有关主管机关以及其他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

5、认罪认罚从宽(见报告第5页第16行):2018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将“认罪认罚从宽”确立为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和制度。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检察机关根据犯罪事实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的情况,依法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人民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一般应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6、案件比(见报告第5页第18行):“案件比”是高检院2020年初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指标体系概念,“案”与“件”比例关系,是指将案件当事人所经历的各诉讼阶段统一视为一个“案”,再将该当事人先后经历的审查起诉、退回补查、二审上诉、发回重审、刑事申诉等每一个诉讼阶段都视为各自独立的“件”,即同一当事人的一个“案”与其所经历的多个“件”之间的比例。

7、公益诉讼(见报告第6页第12行):公益诉讼是为保护公共利益提起的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主要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英烈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

8、三类人员(见报告第7页第14行)指检察官、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这三类人员。

9、智慧检务(见报告第7页第22行):是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一步发展检察信息化建设的更高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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