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本院概况
南皮县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15-04-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高检院、省院、市院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南皮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从20151月至12月,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严格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集中整治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司法制度规范体系,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牢固树立检察人员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使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基本原则

——坚持以树立正确司法理念为先导。加强忠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做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全面客观收集审查证据与坚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并重、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严格公正廉洁司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并重,严守职业道德和权力边界,筑牢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

——坚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关键。坚持问题导向,综合高检院通报的贯彻修改后刑诉法、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省院和市院通报的案件质量评查情况,从自身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入手,切实把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的问题找准。要紧紧盯住自身的问题不放,以“刮骨疗毒”的勇气,下大气力予以整治,带动和促进司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

——坚持以严格执行法律为基础。规范司法首先要严格司法。要把坚决贯彻、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重点,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尤其要坚决贯彻保障人权、程序公正、规范监督的要求,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

——坚持以深化检察改革为支撑。把专项整治工作融入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对查找出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注意从机制上分析原因,结合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规范检察权行使、强化监督制约的改革部署,以司法办案活动为中心,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建立健全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

——坚持以落实“两个责任”为保障。把专项整治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紧密衔接起来,院党组全体成员既要抓党风廉政建设,又要抓司法作风建设,共同促进司法规范化,真正做到严抓落实不懈怠,严肃执纪不手软。检察长承担起第一责任,把司法规范化建设紧紧抓在手上,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四、重点内容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和环节,突出整治十个方面的问题:

(一)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办事拖拉;

(二)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不规范,对一些限制性规定变通执行,不严格执行办案安全防范制度;

(三)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限制律师权利;

(四)滥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五)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适用不规范;

(六)为追求考评成绩而弄虚作假,违规办案;

(七)受利益驱动,越权办案,违规插手经济活动;

(八)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案情或帮助打探案情,或者受人之托过问、干预办案,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

(九)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十)索取或接受涉案单位赞助,以各种名义在涉案单位报销费用。

五、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1月至20153月)

1.进行会议部署。20153月召开全体干警会,对全院检察工作包括专项整治工作作出部署,引导全院检察人员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直面问题,切实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广泛发动、全员参与。

2.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市院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端正司法理念和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专题分析自身司法规范化建设面临的形势,找准我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开展学习研讨。本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部署全院检察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和省院童建明检察长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讲话,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司法工作规范、检察纪律规定,以及高检院、省院、市院下发的专项工作通报。要突出加强对全体检察人员特别是司法办案部门、一线人员的党性教育、纪律教育和廉洁从检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规范司法行为提出的新要求,深刻认识人民群众对规范司法行为的新期待,切实增强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对照检查阶段(20154月至6月)

1.排查摸底。认真对照十方面问题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列明。要敢于自我揭短亮丑,实事求是地把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确保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防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2.汇总梳理。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进行全面汇总,尤其要理清重点问题,查明典型案例、事例,并予以坚决纠正;要围绕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的突出问题,制定工作台账,为下一步整改落实打好基础。

3.深刻剖析原因。着重从政治思想、司法理念、职业良知、司法作风等方面查找思想、制度、管理、作风方面的原因,总结教训,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4.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针对党性党风党纪和司法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每一位党员干部、检察人员都要参加,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院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除党组会固定列席人员参加以外,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有关专家学者、老干部代表列席,邀请市院检查组列席院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院党组要就规范司法行为情况专门听取群众意见,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每个班子及其成员都要对照规范司法行为的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要开展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灵魂、正视矛盾,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问题。会后,要在规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57月至10月)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坚持边学边改、立查立改,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提出整改落实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任务、时限和具体措施,明确分管领导、分管部门的责任,建立销号制度、逐项处理,确保整改到位。整改落实情况公开通报。

2.集中整改问题。院党组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和一线办案人员对自身存在的不规范司法行为,要从强化思想教育、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和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集中整改。对故意“打擦边球”、故意隐瞒不报、故意拖延不改的,都必须坚决处理。对需要修改完善的制度性问题,要加强调研,及时提出意见。对涉及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方面的问题,要注意收集情况信息,进行专题报告。

3.加强制度建设。要紧紧围绕检察权的运行,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内部各层级权限,明确各类检察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要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健全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度,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程序。要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突出案件质量评查,引入社会评价,坚决纠正简单通过数字指标、比率控制线等排序评优的做法,坚决防止和制止为追求考评成绩而唯数量、掺水分、不规范司法甚至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要深入推进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和落实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进一步健全案件管理机制,合理调整、完善监控节点和管理方式,强化对检察业务的过程控制、实时监管和事后评价。要探索对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办案人员自身违法违纪行为建立纠正违法通知和违法办案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511月至12月)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积极迎接市院对我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必要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措施,并形成专题报告,于2015121日前报送市院。

六、组织领导

(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郭志江同志任组长,张宝利、刁之仲、鄢才民、贾国路、刘连兴、赵玉平、李振国、王灿峰同志任副组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李振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案件管理中心、监察科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副主任,抽调相关处室有关同志组成工作班子。

(二)院党组要高度重视,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一把手”负总责,各职能部门特别是重点部门要分工负责,以认真、从严的态度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员参与、不留死角、针对性强、效果明显。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制,逐级逐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主动向县委、县人大汇报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安排、进展情况,主动争取领导和监督。

(三)检察长及院党组成员带头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整改,既管好自已、当好表率,又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带头规范司法,要求干警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以上率下,做好示范。各业务部门要带头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当好全院规范司法的排头兵。

 

 

 

 

 

 

南皮县人民检察院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 郭志江

            组长:张宝利、刁之仲、鄢才民、贾国路、刘连兴、赵玉平、李振国、王灿峰

       员:刘志新(政治处副主任)

           崔淑琴(监察科科长)

           王俊国(侦监科科长)

           赵秀芳(未检科科长)

           崔和强(技术科负责人)

           王春燕(案管中心主任)

           单巨战(预防局局长)

           周洪星(控申科科长)

           宫济平(反贪局综合科科长)

           赵洪起(反贪局侦查科科长)

           张振荣(反贪局副局长)

           孙雁邦(反渎局综合科科长)

           张月新(反渎局侦查科科长)

           迟春晖(民行科科长)

张立庄(法警队队长)

安维昊(监所科科长)

李胜军(服务中心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任: 李 振国

副主任: 王俊国、宫济平、孙雁邦、单巨战、

安维昊、崔淑琴、张立庄、王春燕

迟春晖、周洪星、刘志新、崔和强

  员:    旭、冯雅新、付  飞、田树胜

         吕兴权、刘海超、付天翼、侯慧云

         刘思宇、邢海涛、李  飞、傅文波

         (以上成员兼本科室信息员,每周上报本科室规范司法行为有关活动信息一篇,至207室)

 

 

精神文明创建
全省检察长会议
新浪微博
燕赵山海·公益检察
燕赵山海·公益检察
河北省南皮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皮县朝阳中路 电话:0317—8565207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冀公网安备 130927020001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