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看,你一直心心念念的这棵树,现在有身份证了,有人管啦!”初秋时节,我院干警李振国和安维昊一起到城关镇某村“回头看”。两人下了车直奔村东头,安维昊兴奋地指着那株明代古槐对李振国说。
“现在古槐树周边的垃圾已被清走,栅栏圈好,标志牌也挂上了。有了‘身份证’就可以更好地落实管理维护,我们全村人都放心了。”同行的村民委员会主任笑着说。
5月初,我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该村古槐树缺少标志牌,树下有货框、纸板等杂物堆积,存在一定火灾隐患,便依法向城关镇政府发出古树名木保护检察建议。城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召开联席会研究建议内容,成立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整改,并及时书面回复我院。
“我们将继续与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为全县所有古树找到‘监护人’,让古树名木‘老有所依’,继续发挥其独有的历史文化及科研价值。”李振国说。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