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皮县院将“检委会规范化建设”作为规范检察机关司法行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着力点,出实招、下真力,“五个狠抓”全力提升检委会工作规范化水平,成效显著。2017年11月,被高检院授予“检委会规范化建设全国示范院”荣誉称号。2017年12月,经验材料《“五个狠抓”有效规范检委会建设》在省院检察委员会工作会议暨信息化建设培训班上推广交流。
一、狠抓组织建设,提升决策水平
主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 强化人员配置。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选任及职责暂行规定》要求,选拔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研判分析水平较高的15名骨干精英担任检委会委员,其中包括2名专职检委会委员,负责全院检察业务指导、案件实体审查、决策跟踪落实、调研成果的转化等;检委会办事机构由研究室归口管理,明确1名专职检委负责检委会日常工作,同时配备1名检委会专职秘书,优化队伍机构,为检委会规范化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议事流程
先后制定《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检察委员会会议程序和委员表决次序》等文件,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议事流程;细化检委会议题范围,将提请审议的工作报告、不起诉案件、刑事赔偿案件列为重点议题,规范议题报告格式,及时筛除不属检委会议题范围或不需要提请检委会讨论的案件,提高会议质量;会议召开坚持“两个过半数”原则(即:会议出席人过半数,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发言顺序依次为专职检委、未担任院领导职务的委员、担任院领导职务的委员、主持人,确保每位检委委员意见独立、中肯,不受职务、资历等因素影响,表决结果记入会议记录。2017年以来,检委会办公室共对21件拟不起诉案件进行会前审查,筛除不属于检委会议事范围案件5件。
三、狠抓能力建设,提高决策质量
设置检委会例会日,以检察业务学习、案例研讨等方式,定期组织委员座谈交流,集中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争议案例剖析与办案经验介绍等内容;为每位委员征订法律报刊、购买新出版的法学理论专著等学习资料,丰富学习内容,更新法律知识;积极探索检委会对案件汇报、出庭公诉等考评机制,将加强业务指导与深入业务学习有机结合;将传统的岗位练兵形式与培养检委会后备人才相结合,探索建立业务骨干列席检委会“听、辩、评”三步走新模式, “听”即抽调业务骨干参加检委会,在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的前提下,旁听检委会会议。“辩”即检委会结束后, “以案析理” 进行辩论,由旁听人员针对案件疑点难点阐述个人意见和看法,并对不同观点展开现场辩论。“评”即由检委会成员对干警观点进行逐一评析,引导青年干警树立大局意识,增强研判能力。2017年以来,共组织专题学习 12次、各类业务培训 16次。
四、狠抓科技应用,提升运行效率
利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行检委会议事议题网上受理审批、网上流转查阅和网上监督管理;建成并启用多功能检委会会议室,引进自动跟踪摄像技术,会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真实呈现会议召开场景,为后期制作会议记录、纪要和追究错案责任等提供原始依据;对于部分涉及多媒体证据案件,通过投影仪现场播放视听资料等案件证据,直观、全面掌握案情,有效提高检委会议事水平,督促办案人员增强责任意识,促进员额检察官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落实。2017年以来,共录制检委会会议影像12盘,达1400分钟,向上级院发送纪要备案52次。
五、狠抓执行监督,增强司法权威
检委会全面掌握决定执行情况,对预期未反馈执行结果的案件和事项跟踪督办,对已执行并收到反馈材料的,逐一对照检查是否全面执行,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督促落实。2017年以来,共对 46起不起诉、4起撤诉撤案、2起申请民事监督等案件进行跟踪督办,发现其中2起延迟执行案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委会决定事项督办函》,督促承办部门说明原因,整改落实。